摘要
罗尔斯的正义论虽然在正义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然而讨论正义问题不能仅限于此。源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式正义思想即便在当代亦具有重要价值。亚里士多德在扬弃柏拉图"大、小字正义"类比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双重正义"思想,其中政制正义的原则可归结为"相互性",个体正义的原则可归结为"完善性"。从"双重正义"的视域看,罗尔斯的正义论政制正义有余而个体正义不足。对正义的思考应纳入"双重正义"的维度。
出处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93-98,共6页
Philosophical Trend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个体正义与政制正义:亚里士多德正义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研究”(15YJA720001)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美德与正义的异质-互补性探源”(GD14CZX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