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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体裸露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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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伴随着山体的开挖,原有的植被覆盖层被破坏,导致出现了大量的山体裸露,不仅造成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也为地质灾害埋下隐患。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矿山生产企业在关闭矿山后要对开挖的山体进行地质环境恢复。为确保企业履行此项义务,国土部门在发放采矿许可证时,需依法足额征收矿山地质恢复治理备用金,用以督促企业履行恢复治理义务。
作者 明香宇 黄鑫
机构地区 十堰市审计局
出处 《审计月刊》 2017年第3期31-3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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