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收益与风险是相对应的,对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产生的收益进行合理分配的前提便是物流金融主体在业务操作中承担的风险大小程度。本文认为,根据各主体面临的风险内容,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最大,第三方物流企业其次,农户的风险最小。从收益内容来看,并不是所有的收益都能作为待分配收益,而只有供应链增值效益和社会效益才能作为利益分配的客体。
出处
《现代营销(下)》
2017年第4期98-99,共2页
Marketing Management Review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基于第三方物流的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设计研究(编号:2016-qn-111)
信阳师范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基于第三方物流的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设计(编号:1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