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哈贝马斯认为,只有当事实的有效性及法律规范的有效性同时得到保障时,法律的有效性才能得到保障。目前,由于载体语言的情景性和模糊性、相关成文法的滞后性与一般性、大学代议制的必然性和有限性致使大学法治管理体系不完善、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利的"殖民化"管理、人治倾向所导致的"家长制"决策方式风行等张力凸显,影响了大学法治建设的有效性。建立健全"理性辩论机制",促进多元法律主体沟通,可以有效缓解大学法治建设有效性的张力问题。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67-171,共5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