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自治权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拥有的一项重要权力。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日益深入人心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在民族自治地方如何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当地环境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环境自治权的行使是其中重要一环。目前,民族自治地方在行使环境自治权的过程中存在哪些不足,在实践中应当如何进行完善,探讨这些问题对保障少数民族环境权,维护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的和谐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期6-10,共5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