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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承诺了“双方再无劳动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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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刘原系北京某软件公司驻上海办事处销售经理,双方劳动合同期限至2015年10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老刘继续向软件公司提供劳动,但双方未能续签劳动合同。
作者
蔡笑
出处
《法庭内外》
2017年第4期49-51,共3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关键词
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合同期限
承诺
软件公司
上海办事处
销售经理
续签
分类号
D92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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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J]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2016,0(11):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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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云,2017,0(10):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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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2014,0(29):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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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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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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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签而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J]
.中国劳动,2017(5):78-80.
法庭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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