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价格认定是行政确认性质工作。价格认定结论可以作为提出机关办案依据,间接影响价格认定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才能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现有裁判案例表明,价格认定无法满足行政诉讼受案条件。本文既从行政诉讼法律文本出发,结合司法实践,分析价格认定能否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从理论探讨角度,分析价格认定应否被纳入行政诉讼司法审查范围。最后,对现有价格认定的救济途径提出些许观点。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54-56,共3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