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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课与法学本科职业伦理教育——以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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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高校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本科培养计划需要塑造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受制于地方高校特有的文化,本科通识课存在着严重的休闲娱乐倾向。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本科培养计划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但当下的地方高校教育中伦理教育却出现缺位。要想实现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本科培养的职业伦理目标,必然要使本科通识课回归伦理教育,激励法学本科生在选修此类通识课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养成职业伦理。
作者 孙记
机构地区 黑龙江大学
出处 《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 2017年第6期86-87,共2页 HEILONGJIANG EDUCATION:RESEARCH AND EVALU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2015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法治与德治并重下刑事诉讼的诚信机制研究"(15SFB2022)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3

  • 1[美]罗伯特·N·威尔金.法律职业的精神[M].王俊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 2[美]霍姆斯.普通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1).
  • 3孙记.诉讼文化的重新界定[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5,36(1):61-67. 被引量:6

共引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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