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建立之后,我国共进行76次人口普查:分别是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除了第六次人口普查,按规定前五次的人口普查档案资料都应该移交给综合档案馆。按理说,基层档案馆应该保存大量的人口普查档案资料。但实际上,就笔者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档案部门,目前所保存的人口普查档案资料都很少,除了人口普查数据资料汇编之外,很少能看到那些第一手形成的人口普查表。
出处
《中国档案》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36-37,共2页
China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