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观点认为,市民社会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之外,因此,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是理想化的市民社会,国家是虚幻的共同体,但其理论与现实相差甚远。而马克思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市民社会理论为我们呈现了独特的理论视角。在他看来,市民社会这个概念是与黑格尔在伦理意义上的市民社会相区分的,在批判黑格尔理论的同时,马克思意识到国家是市民社会自我分裂的产物,根植于对现实的批判并深刻剖析其根源,从源头上根除市民社会的基础和市民社会与国家二元分立的根源——私有制,以此来消除市民社会的异化,对国家进行建构。葛兰西在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从文化范畴来界定市民社会,对此进行了重要的补充和发展,由此,开创了市民社会理论的新高度。在葛兰西看来,市民社会的建立与发展,意味着国家权力向社会的让渡,将对人的统治置换为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最终导致国家的消亡。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理论,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依托于市民社会领域,得出争夺文化领导权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必经之路,并在此基础上阐释了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重要性。总而言之,对市民社会的考察与把握,应放在宏观的历史视域下,逐渐把握其演变的逻辑旨趣,并立足于当今的国情来研究。可以看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有其理论发展的合理性,并已逐渐走向人们的视野,而且对当代社会主义的民主建设、法治建设以及文化建设提供了多维度的视角和重要的理论范式,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有序进行。
出处
《知与行》
2017年第5期17-21,共5页
Cognition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