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民主的实质是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党员主体地位通过党员享有并行使党员选举权利来体现。话语权和选举权是党员享有的两项最重要的民主权利。党员话语权是指党员在遵守国法党规的前提下对党内事务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党员选举权是党员在遵守国法党规的前提下根据自己意志自由选举党组织领导成员、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权利。党员以话语形式表达选举意志的权利是党员选举话语权。在党内干部选举中,保障党员选举话语权的程度决定党内权力产生合法性的程度。只有进一步完善包括提名制度、差额制度、竞争制度等在内的党内干部选举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党内干部选举由以组织(领导人)选举话语权为主导的形式性选举向以党员选举话语权为主导的实质性选举的转变。
出处
《毛泽东思想研究》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39-142,共4页
Mao Zedong Thought Stud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理论的创新发展研究"(11BKS03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