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时代创意产业的新发展对版权保护提出了新的需求,即不仅需要"有效保护"的版权,更需要可以"便利应用"的版权流转机制。前者在我国有改进空间,后者在政府层面尚未得到关注。结合国内发展和国际经验,要引领"互联网+"在全球的发展,我国应当继续完善版权的"有效保护",即因应产业和创新的发展调整法定保护范围、及时认定新的侵权方式,适当提高侵权惩罚力度;更加应当注重拓展版权"便利应用"机制,即扩大合理使用和强制许可的范围、推动版权快速流转机制的探索和尝试、推广知识共享协议的使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如果不能及时得到传播和应用,版权将很快失去商业价值。因此,便利应用在新时期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出处
《发展研究》
2017年第4期4-7,共4页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