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应该在与政府、社会的互动中承担相应的治理责任。而我国公民现实的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与此还不完全相适应。我们需要深化公民意识,重塑公民治理主体,把公民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嵌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多元互动系统。
出处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76-77,共2页
People's Tribune
基金
大连海洋大学课题"社会治理视域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体制机制研究"(项目编号:zd2016007)
大连市社科联课题"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视域下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6dlskyb14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