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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贸试验区形成“1+3+7”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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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个自贸试验区分别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与此前的上海、天津、福建、广东4个自贸试验区.共同形成了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的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根据总体方案.新设自贸试验区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模式和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17年第3期74-7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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