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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资金岂容“贪蝇”玷污——高州市深镇镇横溪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何大志违纪违法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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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5月18日,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庄严肃穆,鸦雀无声,法官一槌敲下,高州市深镇镇横溪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何大志等村委会干部贪污受贿罪名成立,何大志被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其他共犯,该村村委会原干部们,也分别受到其他不同程度的刑罚。
作者 彭泳 高纪宣
出处 《广东党风》 2017年第5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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