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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属普通高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问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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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北京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京财文[2009]1088号),对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出处 《中国大学生就业》 2017年第10期F0003-F0004,65,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Students Career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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