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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叫停”互联网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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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一份没有公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医疗界引起轩然大波。对于这份征求意见稿,业界争议的焦点集中于:1.国家对互联网诊疗活动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征求意见稿第七条、第九条和第十条明确了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准入规则: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必须经过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相应医疗机构类别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出处 《中国药店》 2017年第6期22-22,共1页 China Drug 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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