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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打卡时受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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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 某公司出于考勤管理之需,要求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三个月前,在车间工作的小尹关掉机器、换下工作服。前去公司指定区域打卡时,因为雨后地滑不慎摔伤,不仅花去七万余元的医疗费用,还落下十级伤残。而由于公司没有为小尹办理工伤保险,导致小尹无法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要工伤待遇,小尹只好多次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可公司坚持认为,小尹当时已经下班、停止了生产、离开了工作岗位所在地车间。即不具备工伤的构成要件,不能构成工伤。
作者 廖春梅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7年第5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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