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单独构罪,这是对盗窃罪的重要修订,导致盗窃罪的成立和犯罪形态发生诸多变化,引发很多争议。本文在详细阐述"入户盗窃"单独构罪立法意义的基础上,对"户"的定义和特征、"入"的目的和认识以及"入户盗窃"的既未遂等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要区分"入户盗窃"的成立要件与既遂要件,在承认"入户盗窃"是行为犯的同时,坚持其财产犯罪的基本属性,仍然以是否窃得财物作为其既未遂的标准。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7年第10期3-8,共6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