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初,官民依然深受蒙元旧俗影响,多行单腿下跪之礼。对此,朱元璋极为厌恶。在其统治三十余年时间里,国家先后多次下达厘定官民相见礼、揖拜礼的诏令,旨在申禁胡俗。尤以《礼仪定式》的颁布为标志,明廷确立了百官朝见天子以及见太子、亲王的稽首、顿首之礼,同时对文武官员公堂相见、途中相遇等行礼加以明确,也对风宪官与地方官、宦官与朝官等相见礼进行申约。此外,对庶人相见,如子孙见祖父母、奴婢见主人、生徒见师长及其平辈之间等,在平日、近别、久别、节庆等不同场合,以及妇人行礼等情况,明人都做出了具体而微的规定。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2期8-15,共8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仪礼>复原与当代日常礼仪重建研究"(14ZDB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