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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实施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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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日起,成都市开始正式实施《成都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原来需要由村(社区)开具证明的事项由313项精简到15项。《清单》实施以后,需要由村(社区)出具的许多“无奈”证明将不复存在。开具证明事项精减后,原来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形成的档案数量将随之减少,档案管理成本也会相应降低。
作者 付丽琴
机构地区 成都市档案局
出处 《兰台世界》 2017年第12期6-6,共1页 Lantai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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