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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调查案理由书》与清末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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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法调查案理由书》在对清末商事立法的建议中,形成了一系列有关会计和财务问题的认识,包括公司法人会计主体、会计期间、财产计价、资产减值处理、利润计算、利润分配、公积金提取、资本保全、信息披露等。这表明,清末的会计现代化进程不限于仅引进西方复式记账法,在会计确认、计量、报告和若干会计基本理论方面也有着一定的认识和运用,且与当时的世界先进理论相接近。《商法调查案理由书》中的会计内容,多角度地展示了中国近代会计的发展状况,引发了对清末会计发展的新认识。
作者 付磊 崔新婷
出处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90-96,共7页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中国会计制度发展演变研究"(13BGL05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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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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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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