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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以法治保障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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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是最为纯粹的公共领域,每一个人、每一个组织体都是其利益相关者。公域之事,自当诉诸公论,因而,以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准衡量,预算公开乃政府最起码的义务和必行之责任,也是公民和法人组织在公共生活中获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公正地分享相关利益的基本保障。在预算公开方面,我国追寻这一制度文明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止,所取得的进步也有目共睹。今天,预算公开的社会共识更加广泛,进一步解决当下预算公开制度层面、执行层面、技术层面系列问题的努力还需继续。
出处 《财政监督》 2017年第11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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