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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如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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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背景材料:据报道,今年1月,财政部分别致函内蒙古、山东、河南、重庆、四川等省级政府及商务部、银监会两个部委,要求依法问责部分市县、个别企业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行为。随后,财政部多次通报相关问责处理结果:3月,通报银监会处罚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新都桂城村镇银行4家金融机构,除给予行政罚款、收回违规融资资金外,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罚和问责;同期,通报重庆市黔江区涉及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项目三个,总金额2.
出处 《财政监督》 2017年第11期32-44,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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