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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过试用期,先把“病”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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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领导干部提拔后在试用期被“撸下来”又成为热门话题。2014年1月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可有的领导干部偏偏就“栽”在这期间。
作者 冯彬
出处 《廉政瞭望》 2017年第11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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