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政部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社会智库有何要求、如何监管?社会智库面临的资金、人才等难题如何破解?如何提升服务能力?对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近日分别进行了解读。未经民政部门登记不得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李波表示,近年来,我国社会智库在咨政建言、理论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储备、国际交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总体上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出处
《中国社会组织》
2017年第10期10-11,共2页
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