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的尊重有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是"承认性",即对学生某些特征的自然、无条件的尊重;其次是"评价性",即对学生所取得成就的肯定和尊重。教师对学生的尊重表现在权利、个性、情感及错误与不足四个维度。对教学中尊重的缺失和异化问题进行反思发现,教师首先需要把握教学中实施尊重的"度",其次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正面教育和负面教育,最后需要明确"师爱"是教师学会尊重的核心价值。
出处
《课程教学研究》
2017年第6期25-29,共5页
Journal of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