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和十年的江州之贬是白居易发现吏隐价值的契机,他在嗣后任职忠、杭、苏等州的过程中则自觉地践行吏隐的生活方式。在其作为地方长官的日常生活中,严格的衙鼓制度使其成为一名躬亲庶务的循吏,宽松的旬假制度又为其享受私人生活提供了时间保证。在制度的夹缝中平衡吏与隐的矛盾,追求自得与从容,是白居易在为官过程中寻绎到的生活智慧。这段吏隐生活实践,对于白居易正式提出"中隐"观具有先导意义。
出处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3期54-58,共5页
Journal of Yancheng Teachers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