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考古发现及史料记载,早在远古至春秋战国时期,在古巴蜀大地已有乐舞存世。至先秦,巴文化区即已有较为发达的乐舞,人民能歌善舞。至汉初,巴方乐舞被引入宫廷,编入乐府。其后数百年间几经演变,演出形式得到极大丰富,被纳入不同舞类,如歌舞戏及民俗乐舞等乐舞形态。期间,包括秦灭巴、蜀以后,巴蜀地区的乐舞文化并没有随着国家的灭亡而消失,而是以另外一种融通的形式承继下来,一直延续至今。综合而言,从社会功能流变的角度而言,巴国乐舞的发展呈现出一条从宫廷走向民间的融合发展的轨迹。
出处
《四川戏剧》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23-126,共4页
Sichuan Drama
基金
四川省"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社会科学项目"先秦以后巴方乐舞的流变研究"(项目编号:SC14B007)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先秦时期巴国社会音乐研究"(项目编号:14SA016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