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二船籍登记制度是正常登记与严格登记之间的博弈与平衡。针对航运发展中本国籍船舶大量外流、国家外汇收入减少、远洋船舶的国际竞争力削弱等问题,挪威、英国、法国等海事发达国家纷纷设立第二船籍登记制度,通过开放船舶登记条件、降低税收费用、允许雇佣外籍船员等举措,压缩船东企业的运营成本,进而吸引本国方便旗船舶回国登记,增强航运实力。面对同样的船籍外移问题,中国正在积极探索一条适合中国船籍登记制度改革的特色之路,创造性地提出了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并在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率先设立了保税船舶登记制度,首次突破了严格登记制度的限制。但是,改革效果不尽如人意。中国应进一步吸收国外第二船籍登记制度的内涵与精神,不断完善海事立法,灵活构架长效化的具体制度和配套设施,打造具备高度服务意识与国际化水平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出处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3期1-8,共8页
Journal of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共广州市委政研室委托项目"广州全球船舶登记中心构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