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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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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2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精神,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山东省《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将适当放开设站单位博士毕业生不得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限制。以前规定博士如果毕业,不得进入本单位一级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
出处 《中国博士后》 2017年第2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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