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为健全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福建省出台了《关于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启了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2010年,中央编办明确晋江市陈埭镇、南安市水头镇为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为科学评价试点成效,及时完善试点政策,福建省于2011年制定了《福建省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评价机制(试行)》,为全面总结和深化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依据。2016年,针对改革试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考评机制作了修订,进一步健全了试点工作考评机制。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7年第6期27-28,共2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