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李金华:始终行走在执行路上的执行员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3年9月,李金华从东海舰队转业至宁波海事法院执行局任执行员,期间,有9年零3个月的时间是在该院案件最多的舟山派出法庭工作,该法庭曾连续9年办结案件和拍卖船舶数量名列全院首位。李金华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清理积案先进个人”,浙江省“十佳执行员”,荣立三等功一次,“优秀公务员”两次。
作者 王舜毕
出处 《中国审判》 2017年第4期74-75,共2页 China Tria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