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托业作为我国金融行业中的四大支柱之一,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资产的规模在2016年突破20万亿元。目前受限于制度环境、流通渠道等因素影响,信托受益权流通尚不畅通。流通性决定了财产的价值,流通性越强的财产,其价值就越高,信托受益权无法有效流通,不能充分显现其所蕴含的价值,成为信托业做大做强的障碍。信托受益权标准化是流通的基础,而定价是标准化的核心。本文在监管部门对信托产品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流通需求对信托受益权进行细化分类,提出分类定价、分类流通的思路,探索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标准化设计以及定价。
出处
《西南金融》
2017年第5期58-6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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