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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完善的市场监管风险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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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机构改革以来,基层普遍认为履职风险不断加大,如何履职才能不被追责一直困扰着基层执法人员,基层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问责体系的呼声很高。为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努力提高执法的主动性、积极性。浙江省工商局在基层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防范执法风险、推进放心履职工程的指导意见》,认真分析了工商行政执法风险点的主要方面,提出了防范执法风险、推进放心履职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特别是明确了14种不予追责的隋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深受基层欢迎。
作者 边宇阳
机构地区 浙江省工商局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7年第11期23-2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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