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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至上的价值取向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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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一个国家立法的基础和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能与它相抵触,否则无效,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而依法治国也毫不例外的必须以宪法至上,这既是法治国家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作者 罗正德
出处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1期4-8,共5页 Journal of Hunan Political-legal Cadre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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