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一个国家立法的基础和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能与它相抵触,否则无效,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而依法治国也毫不例外的必须以宪法至上,这既是法治国家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出处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1期4-8,共5页
Journal of Hunan Political-legal Cadr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