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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安法院:司法护航国家生态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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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司法护航该院辖区“国家生态区”建设,打造美丽、清新晋安。该院工作中加强“绿色司法”,审结涉生态刑事、民事案件35件,绀织干警积极参与福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将生态环境纠纷纳入“大调解”体系,聘请5名特邀调解员,化解备类涉生态纠纷20余件;
作者 吴强
出处 《中国审判》 2017年第3期85-85,共1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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