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金某与北京物美超市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回放 2016年6月9日,金某在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超市”)购买多力橄榄葵花食用调和油2桶,金额为260元。上述商品的外包装为橄榄及葵花图案,并标有“同时享有橄榄油及葵花籽油两种好油,特别适合煎、炒、煮、炸、凉拌等中式烹饪”以及“精选多力葵花籽油与特级考U榨橄榄油”,配料表显示为“配料:葵花籽油、特级初榨橄榄油”,但未标识配料含量。
作者 魏晓雯
出处 《中国审判》 2017年第11期48-49,共2页 China Tria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