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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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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第十四条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的优惠事项,按以下情况办理:
出处 《天津经济》 2017年第5期44-48,共5页 Tianji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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