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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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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州市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近期正式出台,将班主任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考评为优秀的班主任每人每学年奖励1万元,良好、合格等级每人每学年分别奖励8000元、6000元,考评不合格者不享受奖励.据介绍,自实行绩效工资以来,福州市班主任岗位津贴平均每月120元,低于福建省平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实施办法明确,考评对象为全市公办中小学、中职校、特教校、幼儿园在编在岗班主任、年段长.
出处 《学苑教育》 2017年第13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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