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要旨】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而分为不同的层级,但法律对劳动者分层管理却没有明确的规定。飞行员和其他劳动者的身份认定并无本质不同,飞行员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者,符合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身份认定;飞行员作为一个特殊职业,民航总局另有关于飞行员离职赔偿的特别规定,从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角度,法院裁决飞行员离职纠纷时,直接选择适用此规定并无不妥。劳动合同解除后,原用人单位有义务将飞行技术履历档案、空勤人员体检档案等涉及飞行员自身的证照和档案办理移交。
出处
《人民司法》
2017年第14期69-7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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