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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的商标可作为商业标识许可使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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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涉外案件中涉及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即使是在中国境外形成,经当事人质证后,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认定;未注册商标可以作为商业标识予以许可使用,许可人授权他人使用其未注册商标后取得注册商标,被许可人以其在先使用进行抗辩,不能成立;被控侵权人在许可期限届满后使用他人商标。构成侵害商标权。
作者 姚建军
出处 《人民司法》 2017年第14期84-88,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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