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征收补偿款未足额支付,影响土地权利的转移吗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题2016年,甲市政府因修建道路需要,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之后实施征地,征地范围涉及乙村村民A所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所确认的土地。同年,甲市国土资源局与乙村村委会签订了征收协议,并向村委会支付了相应的征收补偿费用。随后,村委会在与村民A签订了补偿协议后将所涉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拆除,但村民A一直拒绝前来领取征收补偿款,并以此为由拒不交还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作者 陆婷婷
机构地区 北京工商大学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62-62,共1页 China Land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