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指的是公立医院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耗费的卫生资源采取补充的方式和途径,补偿机制不合理往往被认为是公立医院诸多趋利表现的根源。为此,《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明确指出,改变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缩减为两个渠道,分别是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2017年第11期2283-2285,共3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
基金
2013年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20131A0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