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根据《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名的增值税税率。根据《通知》,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11%。
出处
《商业会计》
2017年第11期5-5,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