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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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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通知》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目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名在税前加计扣除;
出处 《商业会计》 2017年第11期5-5,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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