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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法律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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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认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即自动续期。《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的续期规则仅适用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物权法》第149条在法律适用上并无冲突。自动续期不等于永久续期,使用权期限70年届满后的续期以建筑物安全使用年限为限并以一次为宜,续期收费综合考量购房目的和家庭规模,区分首套和多套住宅,实行带免费续期面积的累进制缴费政策。使用权到期未缴费的,业主仍享有房屋所有权但限制其流转。
作者 华鹏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7年第6期100-10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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