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台湾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如下:一、台湾省暂时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台湾省籍同胞组成的协商选举会议选举产生。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7年第3期416-417,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