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社会信用数据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是新时期政府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题中之义,是新常态语境下供给侧结构调整的技术先导,是实现新科技革命市场监管机制创新的必由之路。针对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信用平台难以有效衔接、社会信用数据的滥采与误用、社会信用数据缺乏立法保障等诸多问题,我们应努力加强社会信用数据立法,巩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法治根基;优化社会信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协同运作;发展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使政府市场监管与社会参与相得益彰,在综合平衡中促进以社会信用数据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发展。
出处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
2017年第2期30-34,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Xiamen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福建省党校
行政学院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2016年课题"大数据背景下市场监管创新研究"
厦门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厦门社会信用立法若干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