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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提速增重发生事故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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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郑先生:半年前,我买了辆电动车,在车辆修理部对电动车进行了改装,增加了动力,并配备了相应的功能,使电动车的速度由原来的每小时20公里提升到48公里,车体重量也增加到近50公斤。1个月前,我在驾车通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女青年张某边打电话边闯红灯且从非人行道上快速穿越,与我的车辆发生碰撞而受到伤害,住院治疗近20天,花去1.8万元医疗费。
作者 程文华
出处 《宁夏人大》 2017年第4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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